XXXXXXXXXXXXXXX
職業健康衛生管理制度
目 錄
一、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 . ........................................................................ 1
(一)組織機構 .............................................................................................. 1
(二)工作職責 .............................................................................................. 1
二、職業病防治納入法定代表人目標管理責任制 ............................................. 2
(一)總則 . ..................................................................................................... 2
(二)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2
(三)施工現場(車間)主任職責 . .............................................................. 5
三、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 . ........................................................................ 5
(一)依據 . ..................................................................................................... 6
(二)防治計劃與方案 .................................................................................. 6
四、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制度 .............................................................................. 18
(一)培訓內容 ............................................................................................ 18
(二) 培訓的對象與方式 .......................................................................... 19
(三)組織實施部門 .................................................................................... 19
五、職業健康檢查與診療制度 .......................................................................... 19
(一)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 19
(二)職業病、疑似職業病病人診治 ......................................................... 20
六、職業病危害告知制度 .................................................................................. 21
七、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 22
八、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與從業人員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 23
九、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 .................................................................. 27
十、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 29
(一)粉塵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 ............................................................ 29
(二)噪聲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 ............................................................ 29
(三)高溫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 ............................................................ 30
(四)電離輻射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 31
(五)煤氣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 ............................................................ 33
(六)焊工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 ............................................................ 34
(七)配漆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 ............................................................ 35
(八)噴漆作業崗位操作規程 . .................................................................... 36
十一、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 ........................................................... 37
(一)職業病危害事故等級......................................................................... 37
(二)管理分工 ............................................................................................ 37
(三)事故報告 ............................................................................................ 38
(四)事故處理 ............................................................................................ 38
(五)事故調查 ............................................................................................ 39
十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 39
(一)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機構 ......................................................... 39
(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機構的職責 ............................................. 40
(三)事故的應急救援保障......................................................................... 40
關于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結果的報告 ................................................... 40
關于201 年度職業健康檢查的報告 . ........................................................... 41
關于職業病和疑似職業病人的報告 . .................................................................. 42
一、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公司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促進我公司的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八條的規定,經公司研究,決定成立我公司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一)組織機構
組 長:XXXXXXXXXXXXXXX
副組長:XXXXXXXXXXXXXXX
成 員:XXXXXXXXXXXXXXX 。
(二)工作職責
1、制定各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和應急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落實職業病病人和疑似職業病人的診斷、救治、康復和安置工作。
3、組織開展對本公司各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定期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上級監管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4、為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積極改善勞動者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5、組織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教育與培訓,落實各項職業病危害告知制
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及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存。
6、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二、職業病防治納入法定代表人目標管理責任制
(包括:最高決策者的承諾,職業病防治納入法定代表人目標管理責任制,并層層分解,確保職業防治經費的投入)
(一)總則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的規定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是從組織上、制度上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健康”的原則,使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生產部門和職工明確職業病防治的責任,做到層層有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職業病防治,促進生產可持續發展。
2、本制度規定從公司領導到各部門在職業病防治的職責范圍,凡本公司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責任。
3、為保證本制度的有效執行,今后凡有行政體制變動,均以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對照落實相應的職能部門和責任人。
(二)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1、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2)設置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職業健康管理機構,建立三級職業衛生管理網絡,配備專職或兼職職業健康專業人員,負責本公司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規劃和落實情況,主動聽取職工對本企業職業健康工作的意見,并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正當要求。
(4)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職業健康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匯報,親自研究和制訂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落實職業病防治所需經費,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5)根據“三同時”原則,企業新、改、擴建或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方可進行建設,切實做到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6)親自參加企業內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7)對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企業分管職業健康的領導、職業健康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根據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的規定,在企業中具體組織實施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具體職責:
(1)組織制訂(修改)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并督促執行。
(2)根據企業機構設置,明確各部門、人員職責。
(3)制訂企業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并組織具體實施,保證經費
的落實和使用。
(4)直接領導本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企業職業健康管理檔案。
(5)組織對全公司干部、職工進行職業危害法規、職業危害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對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6)經常檢查全公司和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7)經常聽取各部門、施工現場(車間)、安全技術人員、職工關于職業健康有關情況的匯報,及時采取措施。
(8)對企業內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3、企業技術部門的職責
(1)編制企業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規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促進文明生產。
(2)編制生產過程的技術文件、技術規程,制作和提供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來源、產生部位等技術資料。
(3)對生產設施、防護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確保安全運行。
(4)對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技術責任。
4、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領導小組推動企業開展職業健康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法規和標準。匯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并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2)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教育。
(3)組織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檢查檔案。
(4)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登記、上報、建檔。
(5)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訂制度、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7)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8)負責建立企業職業健康管理檔案和檔案,負責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
(三)施工現場(車間)主任職責
在分管領導的指導下工作,具體職責:
1、把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制度的措施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
2、組織對本施工現場(車間)職工的職業健康培訓、教育,發放個人防護用品。
3、督促職工嚴格按操作規程生產,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嚴加阻止違章、冒險作業。
4、定期組織本施工現場(車間)范圍的檢查,對施工現場(車間)的設備、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報領導小組,采取措施。
5、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并及時組織搶救。
三、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
康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二章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計劃。
(一)依據
1、國家法律法規、衛生標準及衛生監督部門要求;
2、針對職業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采取的改進措施;
3、技改、技引要求;
4、職工的合理要求。
(二)防治計劃與方案
1、本項目可能存在的職業病
(1)職業中毒
a 、鉛及其化合物中毒(電池,油漆、噴漆等) 。
b 、錳及其化合物中毒(電焊) 。
c 、硫化氫中毒(下水道作業工人) 。
d 、苯中毒(油漆、噴漆、烤漆、浸漆) 。
e 、甲苯中毒(油漆、噴漆、烤漆、浸漆) 。
f 、二甲苯中毒(油漆、噴漆、烤漆、浸漆) 。
g 、汽油中毒(駕駛、汽修、機修等) 。
h 、氯乙稀中毒(粘接、塑料、焊接、堵漏、防水等) 。
(2)塵肺
a 、水泥塵肺(水泥庫、裝卸) 。
b 、電焊工塵肺(電焊、氣焊) 。
(3)物理因素職業病
a 、中毒(露天作業) 。
b 、局部振動病(打夯機、振動棒、混凝土平板振動器等) 。
(4)職業性皮膚病
a 、接觸性皮炎(中國漆) 。
b 、電光性皮炎(紫外線) 。
(5)職業性眼病
a 、化學性眼部燒傷(酸、堿、油漆) 。
b 、電光性眼炎(紫外線、電焊) 。
c 、職業性白內障(含放射性白內障(激光)) 。
(6)職業性鼻喉口腔疾病
a 、噪聲聾(鉚工、校平、氣錘) 。
(7)職業性腫癌
a 、苯所致白血病(接觸苯及其化合物油漆、噴漆) 。
(8)其它職業病
a 、職業性病態反應性肺泡炎(接觸中國漆、漆樹等) 。 b 、金屬煙熱(錳煙、電焊鍍鋅管、熔鉛鋅) 。
c 、職業性哮喘(接觸易過敏之土漆、樟木、苯及其化合物) 。
2、職業危害的主要工種
3、防治措施
(1)、電焊工作業職業危害的防護
電焊作業中有害因素種類繁多,危害較大,因此,為了降低電焊工的職業危害,必須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a 、提高焊接技術,改進焊接工藝和材料
通過提高焊接技術,使焊接操作實現機械化、自動化、人與焊接環境相隔離,從根本上消除電焊作業對人體的危害。通過改進焊接工藝,如合理設計焊接容器的結構,采用單面焊、雙面成型新工藝,避免焊工在通風極差的容器內進行焊接,從而大大地改善焊工的作業條件;再如選用具有電焊煙塵離子荷電就地抑制技術的CO 。保護電焊工藝,可使80%~90%的電焊煙塵被抑制在工作表面,實現就地凈化煙塵,減少電焊煙塵污染。由于電焊產生的危害大多與焊條藥皮成份有關,所以通過改進焊條材料,選擇無毒或低毒的電焊條,也是降低焊接危害的有效措施之一。
b 、改善作業場所的通風狀況
通風方式可分為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其中機械通風是依靠風機產生的壓力來換氣,除塵、排毒效果較好,因而在自然通風較差的室內,封閉的容器內進行焊接時,必須有機械通風措施。
c 、加強個人防護措施
加強個人防護,可以防止焊接時產生的有毒氣體和粉塵的危害。作業人員必須使用相應的防護眼鏡、面罩、口罩、手套,穿白色防護服、絕緣鞋,決不能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若在通風條件差的封閉容器內工作,還要佩戴使用有送風性能的防護頭盔。
d 、強化勞動保護宣傳教育及現場跟蹤監測工作
對電焊作業人員應進行必要的職業安全衛生知識教育,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識,降低職業病的發病率。同時,還應加強電焊作業場所的塵毒危害的監測工作以及電焊工的定期體檢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e 、合理安排操作時間
根據電焊工的職業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法規,電焊工在實施焊接時,每工作兩小時,必須休息15-30分鐘,以減少其勞動強度及連續操作帶來的職業然害。
(2)、油漆工職業危害防治措施
油漆作業有害因素種類繁多,危害較大,因此,為了降低油漆工的職業危害,必須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a 、提高油漆施工技術,使用新工藝和新材料
通過提高施工技術,使油漆作業實現半機械化。改進油漆工藝,如大量使用噴涂技術,不僅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且有效地改善了油漆工的作業條件。由于油漆產生的危害大多與化學成份有關,所以通過選擇對人體危害較少,選擇無毒或低毒的油漆材料,是降低油漆作業危害的有效措施之一。
b 、改善作業場所的通風狀況
通風方式可分為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其中機械通風是依靠風機產生的壓力來換氣,除塵、排毒效果較好,因而在自然通風較差的室內,封閉的環境內進行油漆作業時,必須有通風措施。
c 、加強個人防護措施
加強個人防護,合理安排連續作業時間,根據國家《職業病防治法》等法規,每作業2小時必須休息30分鐘。可以防止油漆作業時產生的有毒氣體和粉塵的危害。作業人員必須使用相應的防護眼鏡、面罩、手套,穿工作服,若在通風條件差的封閉環境下工作,還要佩戴使用有送風性能的防護頭盔或面罩,以此減少有毒氣體和粉塵帶來的職業危害。
d 、加強對油漆材料的管理
由于油漆材料屬化學危險品,所以對油漆材料不能和其他施工材料混放在一起,必須單獨隔離保管,并設有防火、防爆標識牌,防止各類油漆材料破損泄漏燃燒、爆炸,以免引起對施工人員的化學污染和人身傷害。
e 、強化勞動保護宣傳教育及現場跟蹤監測工作
對油漆作業人員應進行必要的職業安全衛生知識教育,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識,降低職業病的發病率。同時,還應加強油漆作業場所的塵毒危害的監測工作以及油漆工的定期體檢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有效地保障油漆工人的人身安全。
(3)、防塵技術措施
a 、水泥除塵措施
①流動攪拌機除塵。在建筑工地現場攪拌機流動性比較大, 因此, 除塵設備必須考慮適合流動的特點, 既要達到除塵目的, 又做到裝、折方便。流動攪拌機上有2個塵源點:一是向料斗上加料時飛起的粉塵;二是料斗向拌筒中倒料時, 從進料口、出料口飛起的粉塵。采用通風除塵系統。既在拌筒出料口安裝活動膠皮護罩,擋住粉塵外揚;在拌筒上方安裝吸塵罩, 將拌筒進料口飛起的粉塵吸走;在地面料斗側向安裝吸塵罩,通過風機將空氣粉塵送走入旋風濾塵器, 再通過器內水浴將粉塵降落, 被水沖入蓄集池。
②水泥制品廠攪拌站除塵。多用混凝土攪拌自動化。由計算機控制混凝土攪拌、輸送全系統,這不僅提高了生產效率, 減輕了工人勞動強度, 同時在進料倉上方安裝水泥、砂料粉塵除塵器,就可使料斗作業點粉塵降為零, 從而達到徹底改善職工勞動條件的目的。
③高壓靜電除塵。高壓靜電除塵是靜電分離技術之一,已應用于水泥除塵
回收。在水泥料斗上方安裝吸塵罩,吸取懸浮在空中的塵粒, 通過管道輸送到絕緣金屬筒倉內, 倉內裝有高壓電暈電極, 形成高壓靜電場, 使塵粒電荷后貼附在塵源上, 塵粒在電場力(包括風力) 和自重力作用下, 迅速返回塵源, 從而達到抑制、回收的目的。
b 、木屑除塵措施
在木材加工過程中,產生大量木屑塵,危害操作工的身體健康,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設計,采用局部吸塵、整體輸送至室外儲存起來,以便回收利用。可在每臺加工機械塵源上方或側向安裝吸塵罩,通過風機作用,將粉塵吸入輸送管道,再送到蓄料倉內,可達到各作業點的粉塵濃度降至2mg/m3以下。
c 、金屬除塵措施
鋼、鋁門窗的拋光(砂輪打磨) 作業中, 一般較多是采用局部通風除塵系統;或在打磨臺工人操作的側方安裝吸塵罩, 通過支管道、主道管, 將含金屬粉塵的空氣輸送到室外。
(4)、防毒技術措施
a 、在職業中毒的預防上, 管理和生產部門應采取的措施:
①加強管理,要搞好防毒工作。
②嚴格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衛生標準。
③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 一定要做到主體工程和防毒設施同時設計、施工及投產。
④依靠科學技術, 提高預防中毒的技術水平。包括:
■改革工藝;
■禁止使用危害嚴重的化工產品;
■加強設備的密閉化;
■加強通風。
b 、對生產工人應采取的預防職業中毒的措施
①認真執行操作規程, 熟練掌握操作方法, 嚴防錯誤操作。
②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c 、防止鉛毒的技術措施
鉛中毒是可以預防的。只要積極采取措施, 改善勞動條件, 降低生產環境空氣鉛煙濃度, 達到國家規定標準0.03mg/m3,鉛塵濃度在0.05mg/m3以下, 就可以防止鉛中毒。
①消除或減少鉛毒生源。
②改進工藝, 使生產過程機械化、密閉化, 減少對鉛煙或鉛塵接觸的機會。 ③加強個人防護及個人衛生。
d 、防止錳毒的技術措施
預防錳中毒, 最主要的應在那些通風不良的電焊作業場所采取措施, 使空氣中錳煙濃度降低到0.2mg/m3以下。
預防錳中毒主要應采取下列具體防護措施:
①加強機械通風,或安裝錳煙抽風裝置, 以降低現場濃度。
②盡量采用低塵低毒焊條或無錳焊條;用自動焊代替手工焊等。
③工作時戴手套,口罩;飯前吸收漱口;下班后全身淋浴;不在施工現場(車間)內吸煙、喝水、進食。
e 、預防苯中毒的措施
建筑企業使用油漆、噴漆的工人較多, 施工前應采取綜合性預防措施, 使苯在空氣中的濃度下降到國家衛生標準(40mg/m3)以下(甲苯、二甲苯100mg/m3)。只要應采取以下措施:
①用無毒或低毒物代替苯。
②在噴漆上也采用新的工藝。
③采用密閉的操作和局部抽風排毒設備。
④在進入密閉的場所, 如地下室, 油罐等環境工作時, 應戴防毒面具。 ⑤通風不良的施工現場(車間)、地下室、防水池內涂刷各種防腐涂料或環氧樹脂玻璃鋼等作業, 必須根據場地大小, 采取多臺抽風機把苯等有氣體抽出室外, 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⑥施工現場油漆配料房, 應改善自然通風條件, 減少連續配料時間, 防止發生苯中毒和鉛中毒。
⑦在較小的噴漆室內進行小件噴漆, 可以采取水幕隔離的防護措施, 即工人在水幕外面操縱噴槍, 噴嘴在水幕內噴漆。
(5)、弧光輻射、紅外線、紫外線的防護措施
夏季強烈的太陽光線中, 含有紅外線和紫外線, 生產中的紅外線和紫外線只要來源于火焰和加熱的物體, 如鍛造的加熱爐、氣焊和氣割等。
為了保護眼睛不受電弧的傷害, 焊接時必須使用有特制防護眼鏡片的面罩, 可根據焊接電流強度和個人眼睛情況, 選擇吸水式濾光鏡片還是反射式防護鏡片。
為防止弧光勺傷皮膚, 焊工必須穿好工作服、戴好手套和鞋蓋等。
(6)、防止噪聲危害的技術措施
噪聲控制,就是把那些對人有害的噪聲予以消除或降低,為人們創造一個安靜的工作環境。
根據我國工業企業噪聲標準規定,凡新建、擴建、改建企業允許噪聲85dB
(A );凡原有企業暫時達不到標準者,對>90dB(A )的噪聲污染,都要采取改進措施。
本企業非常重視噪聲的治理, 主要應從三方面著手:消除和減弱生產中噪聲源;控制噪聲的傳播;加強個人防護。
(1)控制和減弱噪聲源。從改革工藝入手, 以無聲的工具代替有聲的工具。
(2)控制噪聲的傳播:
a 、合理布局。
b 、應從消聲方面采取措施:
①消聲;
②吸聲;
③隔聲;
④隔振;
⑤阻尼。
c 、做好個人防護。及時戴耳塞,耳罩, 頭盔等防噪聲用品。
d 、定期進行預防性體檢。
(7)、防止振動危害的技術措施
防止振動危害,必須針對局部振動或全身振動的不同特點,研究具體的技術措施。
(1)隔振, 就是在振源與需要防振的設備的之間, 安裝具有彈性性能的隔振裝置, 使振源產生的大部分振動被隔振裝置所吸收. 效果均較好。隔振裝置主要包括金屬彈簧、隔振器、隔振墊等。
(2)改革生產工藝, 是防止振動危害的治本措施。
(3)有些手持振動工具的手柄, 包扎泡沫料等隔振墊, 工人操作時戴好專用的防振手套, 也可減少振動的危害。
(8)、防暑降溫措施
為了補償高溫作業工人因大量出汗損失的水分和鹽分, 最好的辦法是供給含鹽飲料。
對高溫作業工人應進行體格檢查, 凡有心血管器質性疾病者不宜從事高溫作業。炎熱季節醫務人員到現場巡回工期醫療, 發現中暑, 要立即搶救。
(9)防止職業危害的綜合措施
上述職業危害的工程技術措施,僅是我們建筑行業已經推行的較好措施,但是,仍有大量的職業危害至今尚無有效的工程技術措施,必須針對各中職業危害具體條件、環境,研究采取綜合性措施,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1)項目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從思想上認識到職業危害是對職工的慢性傷害,后患嚴重。
(2)項目安全管理部門應高度重視職業危害工程技術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職業工程技術措施、組織、監督實施。其所需費用,應列入企業安全技術措施費中予以解決。項目工會負責職業病預防,職工健康體檢、塵毒作業環境、食堂衛生安全的監測。
(3)項目今后要設置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定期對職業危害場所進行監測,
為改善勞動條件、治理作業環境提出數字依據。從事有職業危害的職工,要定期進行職業體檢,早期發現職業病,早期治療,減少職工的痛苦,要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蓄集職業衛生的各種數據。為職業危害的防治提供信息資料。
(4)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如:職業體檢制度,職業危害點測定制度,有關危害物質的領取、保管、貯藏和運輸制度,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制度,職業衛生檔案管理制度,消除職業危害的防護設備、裝置檢查維修制度,有害工種個人衛生保健制度等。
(5)加強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工作,使廣大職工充分認識到搞好職業衛生的重要性、迫切性。既要實事求是向職工講清各種危害的嚴重性。又要說明職業危害是可以防止的,發動廣大職工,群策群力,共同搞好職業衛生工作,保護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同時還要對有害作業人員進行急性中毒急救知識的教育。
(6)個人衛生和個人防護
采取科學技術措施,是防止職業危害的治本措施。但是,由于科學技術水平或經濟條件的限制,目前尚有一些超過國家標準界限值,直接或間接危害職工身體健康。因此,做好個人衛生和個人防護,也是一項極為重要的防護措施。
a 、根據危害的種類、性質、環境條件等,有針對性的發給作業人員有效的防護用品、用具,也是防止或減少職業危害的必要措施,如:配合電焊作業的輔助人員,必須配戴有色護眼鏡,防止電光性眼炎;在噪聲環境下作業人員必須戴護耳塞(器);從事有粉塵作業的人員戴紗布口罩,達不到濾塵目
的,必須配戴過濾式防塵口罩;從事苯、高錳作業人員,必須配戴供氧式或送風式防毒面具;從事有機溶劑、腐蝕劑和其他損壞皮膚的作業,應使用橡皮或塑料專用手套,不能用粉塵過濾器代替防毒過濾器,因為有機溶劑蒸汽,可以直接通過粉塵過濾器等等。
b 、對于從事粉塵、有毒作業人員,應在工地(施工現場(車間))設置淋浴設施,工人下班必須淋浴后,換上自己服裝,以防止工人頭發和衣服上的粉塵、毒物、輻射物帶回家中,危害家人健康。有條件的單位,還應將有危害作業人員的防護服,每天集中洗滌干凈,使每次從事有害作業前均穿上干凈的防護用品。
c 、定期對有害作業職工進行體檢,凡發現有不適宜某種有害作業的疾病患者,應及時調換工作崗位。
四、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制度
為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九條、
第十條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危害基本知識、操作規程、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訓內容
1、職業安全健康相關法律、法規與標準;
2、職業危害基本知識;
3、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5、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二) 培訓的對象與方式
1、新進職工的培訓:公司、施工現場(車間)、班組三級教育
2、施工現場(車間)之間的職工調動教育:
3、施工現場(車間)內部的職工調動教育:
4、臨時工的教育
2.5定期教育
(三)組織實施部門
實施部門: 安全部
五、職業健康檢查與診療制度
安全部負責本公司職工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療管理。根據這一制度制定每年健康監護工作計劃的責任及程序。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按照本公司職業衛生檔案管理制度,建立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存。
(一)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時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由取得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承擔。員工在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或者復查或者醫學觀察期間視同正常出勤。
1、職工上崗前健康檢查
為了掌握勞動者的健康狀況、發現職業禁忌、分清責任,防止勞動者帶病進入本公司,在招工前對應招者進行崗前職業健康檢查,不招用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2、職工在崗期間健康檢查
為了及時發現健康損害和健康影響,對勞動者進行動態健康觀察,按《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規定的體檢周期及項目組織勞動者進行定期崗間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與職業病危害因素有關的疾病或職業禁忌癥,要填寫“關于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的報告”,交公司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不得安排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該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安排治療。
3、職工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為了了解勞動者離崗時的健康狀況,分清健康損害責任,在勞動者離崗時組織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于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4、應急時職業健康檢查
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即使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二)職業病、疑似職業病病人診治
1、發現疑似職業病例,要做進一步檢查,由職業病診斷機構確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2、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群體反應,可能與接觸有害因素有關,要配合有關部門對作業環境進行衛生學調查和評價。
3、對患有職業病或疑似職業病的勞動者,應當根據職業病診斷機構的意見安排治療或療養,并定期組織復查,所需費用由公司承擔。
4、對不宜從事原有害作業的,應當在確診之日起日內調離原有害作業工
作崗位,并填寫“關于職業病與疑似職業病病人的報告”,交公司衛生行政部門。
5、患有職業病的勞動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其工傷保險待遇由造成該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按照國家工傷保險管理規定處理。
六、職業病危害告知制度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切實保護公司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項目部(事業部)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健康標準和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健康保護。
(二)項目部(事業部)與已進、新進公司的員工簽訂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員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三)未與在崗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的,應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與員工進行補簽。
(四)員工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項目部(事業部)應向員工如實告知 現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所昌盛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并簽定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補充合同。
(五)項目部(事業部)在生產施工現場(車間)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各有關部門即
時提供需要公布的內容。
(六)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七)如實告知員工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發現疑似職業病的以及告知本人。員工離開本公司時,如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公司部門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八)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項職業病危害告知事項的實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確保告知制度的落實。
(九)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員工進行上崗前和在崗定期培訓和考核,使每位員工掌握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防和控制技能。
七、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為了規范本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的申報工作,根據《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規定》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確定。
(二)職業危害申報應當準備的資料:
1、本單位的基本情況;
2、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況;
3、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況;
4、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況;
5、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6、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況。
(三)職業危害申報采取電子和紙質文本兩種方式。通過“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與備案管理系統”進行電子數據申報,同時將《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加蓋公章交單位負責人簽字后,連同第二項中的有關資料一并上交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四)本單位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的,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要進行變更申報。
(五)單位因技術、工藝或者材料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在技術、工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六)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的,在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七)公司安全部門負責企業職業危害的申報工作,項目部(事業部)安全員負責本項目部(事業部)職業危害的申報工作,部門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
八、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與從業人員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本單位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與從業人員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的管理,使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和從業人員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在使用時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以控制、消除職業危害因素,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稱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以下稱“防護設施”),是指以控制或
者消除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為目的,采用通風凈化系統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設施以阻止職業危害對勞動者健康影響的裝置和設備。
本制度所稱的職業防護用品(以下稱“防護用品”),是指為保障勞動者在職業勞動中免受職業危害因素對其健康的影響,對機體暴露在有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環境的部位,采用相應的防護用品進行保護。
(一)職業健康管理機構應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責任制。
(二)企業中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應當對有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環境采取有效的防護設施,保障勞動者工作環境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溶度(強度)符合國家的職業健康標準和要求。
(三)職業健康管理機構負責購置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的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產品應當符合下列內容:
1、產品名稱、型號;
2、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
3、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使用說明書應當同時載明防護性能、適應對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4、檢測單位應當具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檢測的內容、應當有檢測依據及對某種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結論。
5、用人單位不得使用沒有生產企業、沒有產品名稱、沒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報告的防護設施產品。
(四)用人單位自行或委托有關單位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設計和安裝非定型的防護設施項目的,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前應當經具備相
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評價和鑒定。 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防護設施,不得使用。
(五)職業健康管理機構設置防護設施管理組織,配備專(兼)職防護設施管理員;
(六)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和機構對防護設施應當建立防護設施技術檔案管理:
1、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
2、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鑒定資料;
3、防護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5、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評價報告。
(七)職業健康管理機構應當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轉,每年應當對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綜合性檢測,評定防護設施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八)職業健康管理機構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使用防護設施操作規程、防護設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
(九)從業人員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采取臨時防護措施,職業健康管理機構向勞動者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經工藝改革已消除了職業 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護設施的,應當經所在地同級監管部門確認,并在職業防治檔案中做好記錄。
(十)對企業中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應當為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勞動者
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要求的防護用品。
(十一)防護用品分類:
根據防護用品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防護功能和作用,用于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個人防護用品主要有以下五類:
1、呼吸器官防護用品類;
2、眼、面防護用品類;
3、聽覺器官防護用品類;
4、皮膚保護用品類;
5、其他用品類。
(十二)購置防護用品要求
負責購買個人防護用品的部門在購置防護用品時,為保證防護用品的質量和防護用品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要求,購置防護用品的產品應當符合下列內容:
1、產品名稱、型號;
2、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
3、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使用說明書應當同時載明防護性能、適應對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4、檢測單位應當具有國家有關部門的檢測資質,檢測內容:應當有檢測依據及防護效果的結論。
(十三)建立防護用品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防護用品管理責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1、設置防護設施用品管理組織,配備專(兼)職防護用品管理員;
2、制定并實施防護用品管理規章制度;
3、定期對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勞動者正確使用好防護用品。
(十四)企業在使用防護用品時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選用的防護用品應當能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損害;
2、向勞動者配發足夠數量的防護用品;
3、當與勞動者簽訂防護用品使用責任書。
(十五)培訓和指導
職業健康管理機構應當對勞動者進行防護用品使用方法、性能和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培訓,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
九、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職業健康安全部將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委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做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并提交衛生行政部門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審核。
(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設計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可研報告應有職業衛生專篇的內容,初步設計中應有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內容。
(四)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設計單位應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的要求在初步設計中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職業健康安全部將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衛生審查,經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和審查批復的要求,在設計圖紙中落實各項職業病防護措施,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質量可靠。
(六)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職業健康安全部將委托具有資質的評價單位在12個月內對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按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當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對不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項目部必須整改直至符合規定,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健康安全部應委托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八)職業健康安全部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規定》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在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審查、竣工驗收中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
(九)職業健康安全部應組織相關部門參加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的評審,并建立相應的“三同時”審批檔案。
(十)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審查、控制效果評價、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書、批復文件或函等原件由職業健康安全部移交給設計
單位和項目部,并做好相關交接手續。
(十一)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HSE 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十二)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規、標準和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十、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一)粉塵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1、除塵設施必須運行良好。
2、在生產現場粉塵區域作業時,應佩戴好防塵口罩等防護用品。
3、對接觸粉塵環境中工作的職工應定期進行組織檢查。
4、在粉塵作業場所的職工操作室內,粉塵度不準超過國家衛生標準。
5、操作工在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管理,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6、對生產現場經常性進行檢查,及時消除現場中跑、冒、滴、漏現象,降低職業危害。
7、按時巡回檢查所屬設備的運行情況,不得隨意拆卸和檢修設備,發現問題及時找專業人員修理。
8、生產現場必須保持通風良好。
9、生產現場及所屬設備、管道經常保持無積水,無油垢,無灰塵,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潔生產。
10、應經常在崗位進行噴水增濕,減少粉塵危害。
(二)噪聲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1、操作工在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管理,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對生產現場經常性進行檢查,及時消除現場中跑、冒、滴、漏現象,降低職業危害。
3、按時巡回檢查所屬設備的運行情況,不得隨意拆卸和檢修設備, 發現問題及時找專業人員修理。
4、生產現場及所屬設備、管道經常保持無積水,無油垢,無灰塵,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潔生產。
5、各值班室噪音超標時,應采用適當的隔音措施。
6、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噪音區域時,應佩戴耳塞。
7、在噪聲較大區域連續工作時,宜分批輪換作業。
8、對長時間在噪聲環境中工作的職工應定期進行身體檢查。
9、噪聲作業場所的噪聲強度超過衛生標準時,應采用隔聲、消聲措施,或按《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試行草案)》規定的時間,縮短每個工作班的接觸噪聲時間。
10、采取噪聲控制措施后,其作業場所的噪聲強度仍超過規定的衛生標準時,應采取個體防護;對職工并不經常停留的噪聲作業場所,應根據不同要求建立作為控制、觀察、休息的隔聲室,室內必須有足夠的吸聲襯面,以減少混響聲。
(三)高溫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1、操作工在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管理,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生產現場必須保持通風良好
3、對生產現場經常性進行檢查。
4、按時巡回檢查所屬設備的運行情況,不得隨意拆卸和檢修設備,發現問題及時找專業人員修理。
5、對高溫設備和管道應進行保溫或加隔熱裝置。
6、縮短一次性持續接觸高溫時間,持續接觸熱源后,應輪換作業和休息,休息時應脫離熱環境,并多喝水。執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7、工作人員佩戴防高溫手套、穿隔熱服。
8、采取通風降溫措施,打開門窗通風,必要時加裝通風機進行機械通風。
9、根據生產工藝流程和廠房建筑條件,采取防暑降溫治理措施,安裝空調或風扇。
10、合理布置和疏散熱源。
11、當熱源較多而采用天窗排氣時,應將熱源集中在排氣天窗下側,并對熱源采取隔熱措施。
(四)電離輻射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1、操作工在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管理, 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按時巡回檢查所屬設備的運行情況,不得隨意拆卸和檢修設備, 發現問題及時找專業人員修理。
3、電離輻射作業職工就業前(含從非放射工作調到放射工作崗位的職工)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從事電離輻射作業。
4、電離輻射作業職工必須具有正常、異常和緊急情況下能夠正確、安全的履行其職責的健康條件。
5、電離輻射作業職工進入放射作業場所時,必須穿戴相應的個人防護用品,在開放型放射作業場所工作時,還必須佩戴防放射性氣體或氣溶膠的防護面具,在其入口處,應設置更衣室、淋浴室和表面污染監測儀器。
6、 在事故或應急情況下,根據情況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個人檢測。
7、 II 級、III 級作業條件下的職工應進行個人劑量檢測。當受到x ,r 或中子照射時,應佩帶相應的個人劑量計,檢測周期每月一次,當受到內照射時,應進行個人吸入量、呼出氣和尿便樣品的射性檢測,檢測周期每半年一次。
8、電離輻射作業,必須符合GB4792規定的實踐正當性、輻射防護最優化、電離輻射作業職工個人劑量限值的基本原則。
9、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工作應采用低毒性核素、低放射活度輻射源和高防護性能的新技術、新設備。
10、使用外輻射射源時,應根據需要設置永久性或臨時性屏蔽或確保人與輻射源之間有適當距離等可靠防護措施。
11、在處理一個廢棄、閑置或無主的放射源時,應盡可能利用長柄操作工具,遠離放射源。有條件時,利用遙控設備處理放射源。除非有必要,無執勤任務的人員應遠離放射源和不進入放射性污染區。
12、應加強對從事核與輻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人員的訓練,提高工作熟練程度,縮短與放射源接觸時間、縮短作業時間。
13、在處理單個放射源時,應有效利用屏蔽物削弱射線作用于人體的強度。或利用具有良好屏蔽性能的物體(如鉛磚、鐵板、混凝土版)來減少人體的受照劑量。也可利用建(構)筑物和大型車船體對貫穿輻射的屏蔽性能。
在房屋內,里間的屏蔽性能優于外間,墻角處優于屋正中,更優于門后。
14、為防止放射性微塵的吸入,首先應避免揚塵使近地面空氣再度污染,如人員步行、車輛行駛或土工作業時,均應注意盡量減少揚塵。確實難以避免時則可采取加大車距、改變通過路線等方法避開多塵的地點,適當澆濕地面也可減少揚塵。對于放射性微塵,通常利用口罩就可以有較滿意的效果,其阻留放射性微塵的效果可達80%~90%,但是應正確佩帶口罩,防止側漏。
(五)煤氣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1、崗位人員在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堅守崗位,服從管理,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對生產現場的煤氣設備設施要經常性的進行點檢檢查,及時消除現場中煤氣設備的不安全隱患和煤氣泄漏現象,降低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
3、按時巡回檢查所屬煤氣設備的運行情況,不得隨意拆卸和檢修煤氣設備,發現問題及時找專業人員修理。
4、生產現場和操作室內必須保持通風良好,軸流風機必須有備用電源。時刻監視現場的煤氣濃度是否有驟然的波動,防止煤氣中毒、著火、爆炸事故的發生。
5、生產現場及所屬設備、管道經常保持無積水,無油垢,無灰塵,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潔生產。
6、應經常性的對現場進行煤氣濃度的監測
7、進入煤氣設備內部作業時,應取樣進行一氧化碳、氧氣含量分析,取樣時間不得早于進塔(器)或動火前30分鐘。作業中應根據情況經常進行測定。
8、當空氣中CO 濃度小于24PPm 時可連續工作;24~40PPm 時,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40~80PPm 時,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80~160PPm 時,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5~20分鐘;工作人員每次進入煤氣設施內部工作的時間間隔至少在2h 以上;大于160PPm 時禁止入內工作。當作業人員進入容器內作業時,應采取防護措施,設專人監護,防止煤氣中毒、窒息。
9、進入煤氣區域,嚴禁吸煙和動火,禁止穿戴釘鞋和易產生靜電的衣物進入現場。
10、發生煤氣中毒事故時,救護者在采取自我保護措施后,將中毒者迅速救出煤氣危險區域,抬到空氣新鮮的地方,立即采取現場急救措施。
11、中毒輕微者,如出現頭痛、惡心、嘔吐等癥狀,應直接送往附近醫務室急救。
12、中毒較重者,如失去知覺、口吐白沫等癥狀,應立即組織現場搶救,通知煤氣防護人員、急救中心趕到現場急救。
13、中毒者已停止呼吸,應在現場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同時通知煤氣防護人員、急救中心醫護人員趕到現場急救。
14、中毒者可送往有高壓氧倉的就近醫院搶救,途中應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有醫護人員護送。
15、當發生多人煤氣中毒事故時,應先將中毒者全部搶救出危險區域,再分輕重進行急救。
(六)焊工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1、操作及職業健康工作:
①熟悉所切割、焊接工件的質量標準和技術特征,確保工件的加工質量。 ②施工前清理作業現場清除易燃易爆物,備好滅火器材;切斷或關閉所切割或焊接設備的電源、水源、風源等,并掛好警示牌。
③將所使用的設備、配件、用具準備齊全 ,并認真檢查確保完好。 ④氧氣瓶與乙炔瓶間距必須大于10m ;運輸使用輕拿輕放;氣瓶不能接觸高溫和明火,周圍10m 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⑤焊接時要掌握焊接方法,最大限度減少和消除內應力和變形。
⑥火焊切割時,應防止回火現象。
⑦切割較大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或下滑的措施。
⑧容器內焊或切割時,焊工與焊件間要絕緣,清理容器內外易燃易爆品,焊件外殼通風良好,容器外有專人監護。
⑨施工完畢,切斷電焊機電源,碼放好手把線;關掉氧氣瓶、乙炔瓶閥門,碼放好氧氣帶、乙炔帶,分類碼放好焊接工件;清除焊渣,清點工具,打掃好施工現場,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2、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①個人防護:作業人員必須使用相應的防護眼鏡、面罩、口罩、手套、絕緣鞋,決不能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
②獎罰規定:對于違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的職工,施工生產管理人員有權糾正,并視情節輕重開具違章通知單,并予以罰款,以示教育。
③現場處理:一旦發生事故立即送往醫院治療。
(七)配漆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1、操作及職業健康工作:
(1)工藝操作流程及要求:根據施工生產命令單的要求準備相應的容器和油漆,按配比要求完成配漆工作;
(2)完成每批的配漆工作后,必須搞好所在崗位的清潔工作;
(3)配漆開始時,必須打開排風扇以降低有機溶劑的揮發濃度,結束后關閉;
(4)配漆結束后不能將有機溶劑直接灑在地面上搞衛生清潔工作。
2、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1)工程機械防護:無設備;
(2)個人防護:在工作時必須戴好工作手套、防護眼鏡和防毒面具,對個人防護用品,應該愛護使用并定期更換;
(3)獎罰規定:對于違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的職工,施工生產管理人員有權糾正,并視情節輕重開具違章通知單,并予以罰款,以示教育;
(4)現場處理:一旦發生衛生事故,如:油漆濺入眼睛等,應該立即用清水沖洗10~15分鐘,再送至醫院治療。
(八)噴漆作業崗位操作規程
1、操作及職業健康工作:
(1)工藝操作流程及要求:根據施工生產命令單上的要求將各種油漆用噴槍噴于產品上;
(2)完成每批噴漆工作后必須將原材料空桶和廢抹布清理干凈;
(3)噴漆開始時,必須先打開送排風裝置,以降低溶劑的揮發濃度,結束后關閉送排風裝置,油漆及甲苯容器必須上蓋;
(4)噴漆結束后,在搞衛生清潔工作時,不能將有機溶劑直接灑在地面上;
2、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1)工程機械防護:送排風裝置必須完好,能正常使用;
(2)個人防護:在加料時必須戴好工作手套、防護眼鏡和防毒面具等個人防護用品,愛護使用并蒂奇更換;
(3)獎罰規定:對于違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的職工,施工生產管理人員有權糾正,并視情節輕重開具違章通知單,并予以罰款,以示教育;
(4)現場處理:一旦發生衛生事故,油漆濺入眼睛等,應該立即用清水沖洗10~15分鐘,再送至醫院治療。
十一、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
為規范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有效地控制、處置和報告各類職業病危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病危害事故等級
參照《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按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嚴重程度,職業病危害事故分為三類:
1、一般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的;
2、重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的;
3、特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上的。
(二)管理分工
1、確立處理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專職機構和各部門負責人;
2、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處置方案,明確各類危害事故發生時,各負責人和相應機構的職責和任務。
(三)事故報告
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立即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發病情況、死亡人數、可能發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發展趨勢等。
公司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瞞報、虛報、漏報和遲報。
(四)事故處理
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公司應當根據情況立即采取以下緊急措施:
1、停止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 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作業人員,組織泄險;
3、 保護事故現場,保留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設備
和工具等;
4、 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5、按照規定進行事故報告;
6、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事故發生情況、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衛生等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8、工會組織在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有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發現危
及勞動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時,有權向單位建議組織勞動者撤離危險現場,公司應當立即作出處理。
(五)事故調查
組成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組,配合上級行政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調查內容包括:
1、現場勘驗和調查取證,查明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和危害程度;
2、分析事故責任;
3、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罰意見;
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發生所應采取的改進措施的意見;
5、形成職業病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6、事故調查組進行現場調查取證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隱瞞或提供虛假證據或資料,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現場調查和取證工作;
十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了規范本單位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有效地控制職業病危害事故,減輕職業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損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制定本預案。
(一)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機構
組 長:XXXXXXXXXXXXXXX
副組長:XXXXXXXXXXXXXXX
成 員:XXXXXXXXXXXXXXX 。
本單位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組下設辦公室,設于安全部。
(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機構的職責
組織制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確定現場指揮人員;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
(三)事故的應急救援保障
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單位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四)事故的預防
1、操作人員培訓合格后上崗,組織定期訓練;
2、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時、按點進行檢查;
3、化學品工段禁止煙火,并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4、定期進行安全衛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檢查整改記錄;
5、參加救援的人員,必須熟悉應急救援的知識,組織演練,在做好防護的前提下參與救援;
6、定期委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與評價,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治理。
關于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結果的報告
安監局:
我公司委托 機構,于 年 月 日對我公司工作場所進行了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與評價,現將結果上報(見檢測評價報告)。
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崗位,我們已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治理后的效果我公司將委托 機構重新檢測評價后上報。
附1:《檢測評價報告》
附2:檢測不合格項目的治理措施表
X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
關于201 年度職業健康檢查的報告
衛生局: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工人到 機構進行了(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現將體檢結果向你單位匯報。(附上體檢結果)
對檢查結果有異常的員工,我公司已按照處理意見妥善處理。
XXXXXXXXXXXXXXX 年
關于職業病和疑似職業病人的報告
衛生局:
月 日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組織從事接觸 危害作業的工人在 機構進行了職業病診斷,診斷結果是:疑似職業病人 人,確診職業病人 人,現向你單位上報(見名單)。
對發現的疑似職業病人和職業病人,我公司已按照處理意見妥善處理。 附:1、疑似職業病人名單及處理情況
2、職業病人名單及處理情況
X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