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進行中|山東大學法學院(威海)Ewsn對對隊赴山東省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法院進行調研訪談活動
作者:山東大學(威海)Ewsn對對隊 來源:湖北大學生網
為進一步了解合同僵局在山東省濟寧市兗州區的實踐現狀等具體問題,2022年8月20日,山東大學(威海)Ewsn對對隊社會實踐隊隊員吳家儀赴山東省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法院進行調研,并就該問題與兗州初級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陶玉榮進行訪談交流。
首先,關于合同僵局的現狀與含義,團隊成員從陶玉榮處了解到在實踐中具體適用的問題。她指出,合同僵局主要是指在繼續性的合同中,一方因為經濟形勢的變化、履約能力等原因,導致出現履行障礙,需要提前解約,而另一方拒絕解除,形成相持不下的局面,使合同履行陷入困窘不前的境地。不僅不能實現雙贏,甚至會造成資源浪費和利益損害。隨后,關于在疫情背景下合同僵局的新問題,陶玉榮指出,近年來由于新冠疫情態勢不穩定,會出現一些以疫情為由主張合同僵局的案件。在具體的裁量過程中,主要考慮以下三個層面的履行障礙:一是不能繼續履行,二是債務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三是繼續履行費用過高。這種情況會考慮情勢變更原則或不可抗力原則進行最終的裁量。最后,針對違約方解除權的問題,她指出,基于合同僵局這種特殊情況,若合同難以繼續履行時,享有解除權的一方不行使解除權,合同對雙方的約束會持續存在,任何一方都不得從合同的困窘局面中脫身,此時合同就不再是各方利益實現共贏的工具,而是枷鎖和桎梏,應允許違約方得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申請解除,打破困窘局面。
通過本次調研活動,Ewsn對對隊成員對于合同僵局問題的制度實施現狀、態度反饋、矛盾解決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刻實際的認知。
發布時間:2022-08-30 責任編輯:李冰 點擊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