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核酸被拘留?政府服務人民而不是濫用職權
據“四平發布”,吉林四平將于 6月2日開展核酸檢測,對無故不參加本輪核酸檢測的人員將采取相關措施,兩次以上未參加核酸檢測的,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處罰款500元,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在媒體上進行公開曝光。(5月31日 鳳凰周刊)
這則通告一經發布就引起了網民們的激烈討論,主要還是圍繞不做核酸是否嚴重到被拘留罰款的地步。在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后,對于拒絕配合疾控中心和公安部門開展疫情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的人,將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還可能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但這些法律都沒有明確表示,兩次不做核酸就可以進行處罰,甚至是行政拘留。在通告發布當晚,四平發布刪除了這則通告,并發布了新版通告。新版通告中刪除了拘留、罰款、失信等信息,取而代之的是“對據不參加核酸檢測且造成疫情擴散的,將依法依規處理”。
據了解,四平市已經一個月沒有報告核酸陽性病例。在本地沒有新增病例的情況下,并沒有必要全民核酸,而不停地檢測只會讓民眾反感。頻繁而沒有必要的核酸檢測只會增加基層工作人員的負擔,天氣日漸炎熱,醫護人員還需要穿上厚重的防護服進行核酸檢測。隨著核酸檢測費用的下降,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反倒加重。
在沒有新增本地陽性病例的情況下,相關人員應做好應檢盡檢。相關監管部門也應先從風險較高的人群開始排查,做好出入境管理。為了排除隱藏風險,政府部門還可以隨機抽檢部分區域的核酸情況,以防隱匿性感染風險。
時間:2022-06-05 作者:湖北大學生網 來源:湖北大學生網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