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陽市華容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尹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21年1月,經朋友介紹,年僅21歲的尹某與還在上大學的賀某結識并發生關系。因經濟拮據,2021年1月底,尹某刷視頻時,刷到某醫院B超檢驗報告單,遂利用P圖軟件加以編輯,生成一張虛假報告單,顯示尹某“宮內早孕”。隨后,尹某對賀某謊稱自己懷孕了,想以此騙取賀某的錢財。
2021年3月,尹某將此B超單發給賀某,以做人工流產手術費、清宮手術費、搶救費等理由,多次對賀某及其母親實施詐騙,共騙得贓款92500元。隨后,尹某又以其父親的名義,通過微信找賀某及其母親索要賠償款10萬元。被害人通知尹某當面交付時,尹某擔心事情敗露拒絕見面,被害人遂產生懷疑,到醫院核實情況時發現被騙。
另查明,案發后,尹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其家屬主動賠償了被害人72500元的損失(剩余2萬元被害人放棄),并獲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尹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尹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減輕處罰;其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罰。尹某退賠了被害人的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尹某有較好的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且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依法宣告緩刑。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