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退費申請書格式
離開了大學的懷抱,就再也沒有便宜又舒適的宿舍生活了。一走上了社會路在外打拼,就要自己考慮租房買房。在沒錢的時候租房住,事業有成后有了錢就可以考慮買房了。但買房子也不是一件容易活,一般要綜合各個因素才會付款,但有時候卻會因各種原因而需要退款。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帶來關于購房退費的申請書格式,歡迎大家參考。
篇一:
申請人:丁某,女,1976年2月26日出生,漢族,四川省榮縣人。聯系電話:xxxxxxxxxxx
請求事項:
請xxx有限公司立即退還申請人購房誠意金5萬元。
事實與理由:
2008年2月26日,xxx有限公司某樓盤D3項目部與申請人丁某簽訂了《協議》。當日,申請人繳納了現金5萬元。并蓋有xxx有限公司某樓盤D3項目部財務專用章。截止今日(2009年2月18)近一年,貴司未與申請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2009年2月18日,申請人親自到xxx有限公司市場營銷部詢問,告知1、可以退房,按協議退;2、以其它房源調換。同時,要2010年底才能交換。經查詢xxx有限公司所開發的項目名稱某樓盤A區7幢。2009年1月15日才辦理(2009)房預售證第01號。而與申請人簽訂協議約定某樓盤D3項目部至今都未辦理其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也無權出賣根本不能確定的房屋。申請人所交的5萬元誠意金,長達近一年貴司都沒有通知申請人簽訂其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實際上,貴司根本不能與申請人簽訂其商品房預售合同。不是申請人不誠意,相反,確是貴司不誠意,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款:“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第一條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綜上,2008年2月26日,申請人繳納了5萬元的誠意金。根據協議第2頁第十二、十三條約定,在近一年中,貴司既沒有通知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也沒有書面告知某樓盤D3項目部不能開發實施,現由貴司承擔。更沒有取得某樓盤D3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其不誠信,顯爾易見。貴司不應扣除任何費用。故懇請貴司立即退還所交的5萬元現金。
此致
xxx有限公司
xxx有限公司某樓盤D3項目部
申請人:
二0年月日
附:
1、協議書一份;
2、收據一份。
篇二:
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你好:
本人于2012年_10_月_22_日與貴公司簽訂了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號為058,所購房號為B棟12層06號。該合同第八條明確規定:交房期限為2011年12月31日前,但貴司未能按期交房。依據合同第九條規定,貴司的行為已構成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到目前為止,距該商品房的合同約定交房期限已超過半年,依照合同規定,本人要求解除此商品房買賣合同,請貴司依照合同盡快辦理相關事宜。
本申明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業主簽名:日期:
公司簽收:日期:
時間:2020-03-26 作者:湖北大學生網 來源:湖北大學生網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