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執法過程中打架檢討書
城管人員,社會文明的象征,城管執法,理應文明,而且理性,作為一個社會的文明象征,城管人員在執法當中嚴禁粗暴執法,如果和小商販產生沖突,發生的肢體行為,甚至是打架斗毆的話,就必須要進行一番深刻的檢討,寫一篇城管執法過程中打架檢討書以此為戒。
尊敬的單位領導:
本人懷著萬分愧疚的心情遞交這份檢討書,以充分反省自身在工作當中出現的不良問題。
回顧錯誤經過:2014年3月10日,我在城管巡視工作當中見路上有人非法占道經營,上前阻止處理期間跟攤主發生口訣,之后沒有很好得理性對待,爆發了肢體沖突。事后造成攤主輕傷,本人受了輕傷。這次事故造成得影響非常不好,給市城管執法大隊的聲譽也造成不良影響,對此我感到萬分愧疚。
接受領導批評教育以后,我深深得意識到了自身所存在的錯誤問題:
首先,我沒有一份成熟穩固的執法態度,缺乏對于城管工作的深刻理解。城管領導常年開會都要重點強調執法理念,教育我們要科學執法、理性執法、成熟執法。一直以來我都沒有理解好這些理念,沒有體會到執法工作應該理性客觀得面對,特別是不應該摻入個人感情,不能因為一些小摩擦而產生怒氣。此間事故,恰恰是因為我心態還是不夠成熟,遇到問題沒有多一份思考與忍耐,執法態度上趨于蠻橫,從而導致了攤主的不滿。其次,我的言語表達能力與溝通能力非常欠缺。身為一名執法人員,本身應該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這也是城管工作者的必備素養。然而我此番遇到問題卻沒有很好得跟攤主溝通,事后得知該名攤主原本也愿意配合相關的處理,就因為我態度蠻橫改變了形勢局勢導致了事故的發生。再有,我還是年輕缺乏一份憐憫與關愛。同樣都是爹媽的孩子,攤主還是比我年長的人,工作艱辛、生活不易,我們城管人員執法過程當中更應該融入一份寬容與同情,多做溝通與交流,少些粗暴。城管工作本身就是為了城市的美化與繁榮,粗暴執法不僅沒有起到美化市容作用,反而在人們群眾心里造成了負面沖擊,這是本末倒置的。
總而言之,本人經過這兩天的深刻反省,意識到自身存在的問題。在此,鄭重得向領導保證:從今往后一定要努力改善執法工作,爭取成為一名優秀的城管隊員。
此致!
時間:2020-03-12 作者:湖北大學生網 來源:湖北大學生網 關注: